新三板公司鲁华泓锦闯关IPO 对中石化是否存在严重依赖?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鲁华泓锦”)公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要求文件反馈意见。
资本邦注意到,公司被问及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拆借、第三方回款、收入确认方法、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要求公司(1)说明公司的PE股东、上述PE股东的股东(或合伙人)、上述PE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三类情况涉及自然人的,包括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述三类机构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与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发生交易,如有,要求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如没有,也要求明确说明;(2)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公司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申报期与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发生交易;(3)要求公司说明公司的职工(含离职职工)、公司的股东、PE股东的出资人(自然人)、PE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包括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在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或上述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上下级单位、或上下级公司)任职或担任股东的情况。
同时,证监会要求鲁华泓锦保荐机构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向中石化销售比例不断上升原因以及公司的竞争优劣势,分析公司与中石化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替代风险,公司对中石化是否存在严重依赖,公司有何防范和应对措施。
作为挂牌新三板的公司来说,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IPO申报后,公司在新三板公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主要内容,以及在IPO申报时中未予更正的原因。
此外,证监会要求鲁华泓锦:1)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具备全部生产必须的资质证书,是否存在不具备必备资质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形;(2)补充披露公司是否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如是相关使用情况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说明公司行业是否存在行业标准、公司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报告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4)说明公司的资质证书是否存在续期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不能满足行业标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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