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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IPO:应收账款高于100% 曾风险披露有意隐瞒重大风险

首页:前海中天资本 栏目:最新动态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1:57:52

近日,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网站披露,公司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不超过69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00 %,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等。

和讯网观察了解, 金达莱于2004年10月成立,是一家专门从事污水处理技术开发与应用的高科技环保企业。目前,由该公司独立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FMBR污水处理工艺、JDL重金属废水处理工艺在村镇污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成效显著。

应收账款高于100%,或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9,087.08 万元、60,731.62 万元 和 64,209.43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39%、83.23%和 82.55%, 对应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47%、35.81%和 35.28%,占比较高。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00、1.33 和 1.25,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分别为 50,061.04 万元、68,109.40 万元、 81,399.08 万元,与营业收入金额基本匹配,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 长,若公司应收账款收款措施不力、下游行业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 财务状况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收回货款,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工程环境污染指标不达标,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2017 年 5 月 31 日,因铜陵金达莱 COD 排放浓度、Cu 排放浓度超标,铜 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铜环责改[2017]30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 铜陵金达莱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2017 年 6 月 7 日,因铜陵金达莱总排口废水中总铜浓度超标排放,铜陵市 环境保护局出具“铜环责改[2017]37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铜陵 金达莱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2017 年 12 月 28 日,因铜陵金达莱总排口废水中 COD 浓度、总磷浓度超标,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铜环责改[2017]69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责令铜陵金达莱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2018年10月17日,因铜陵金达莱含镍废水处理单元排口镍在线数据超标, 铜陵市环保局出具“铜环责改[2018]84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铜陵 金达莱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8 年 10 月 25 日,因铜陵金达莱总排口外排废水中总氮浓度超标,铜陵 市环保局出具“铜环责改[2018]86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铜陵金达 莱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17 年 3 月 7 日,因会昌金岚在线监控数据超标(氨氮:14.57)情形,会 昌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会环责改字[2017]204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 令会昌金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达标排放。

2017 年 6 月 13 日,因会昌金岚在线监控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会昌 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会环责改字[2017]2055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 令会昌金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

2018 年 1 月 29 日,因会昌金岚存在企业污染源排污口未按规范设置的情 形,会昌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会环责改字[2018]202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 书》,责令会昌金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

2018 年 11 月 21 日,因公司存在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缺少环境专业高 工 1 人、机械专业 2 人、概预算专业 2 人违反了住建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 定的问题,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洪建改字[2018]第 0000128 号”《责令限 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公司在接到通知书 15 天内整改到位。

曾经风险披露不全,有意隐瞒重大风险

其实,这是金达莱第二次冲刺科创板了。金达莱曾于2019年4月就递交过科创板IPO申请,作为新三板第一家宣布转战科创板的公司,也一度引起了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结果,三轮问询过后,由招商证券(21.960, -0.35, -1.57%)(600999,股吧)保荐的金达莱主动撤销了上市申请。

也就在前不久,相关部门认为,招商证券的潘青林、蒋欣作为保荐代表人,直接承担对金达莱的尽职调查工作,履行相关保荐职责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相关执业规范对金达莱存在的收入及无形资产确认异常情况、业务收入划分及会计处理准确性等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和审慎判断。潘青林、蒋欣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只是鉴于金达莱已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也已终止,上交所决定对保荐代表人潘青林、蒋欣予以监管警示。随后,证监会公示了对招商证券保荐人潘青林、蒋欣作出的监管警示措施。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公告称,将于今年7月28日召开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金达莱的首发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轮询中,上交所曾直指金达莱风险提示不到位。我们从金达莱第二轮问询的情况了解到,上交所对金达莱的信披较为不满意,第一个问题就是要金达莱补充“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的风险”。

金达莱的实际控制人廖志民持有公司61.24%的股份,也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他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拥有重大影响力。申港证券在写招股书“风险提示”章节的过程中却不知为何没有进行披露,实属让人惊讶。不披露该风险是因为申港证券的写手大意,还是有意为之,我们不得而知。

第二个问题是“公司多次更改收入确认政策及其表述、申报期内存在较多会计差错更正做进一步的说明。”不知是不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水平有限,导致如此结果。第三个问题依然是风险提示不到位,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以适当形式补充披露2019年部分主要客户均与前湖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相关,并就该项目剩余运行期较短、该项目到期后可能无法续签等风险进行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应收账款高于100%,或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并多次出现税务问题;工程环境污染指标不达标,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曾经风险披露不全,有意隐瞒重大风险。

(挂牌上市:www.qhzj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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