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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网络:卖“会员”年收入超2亿 创始人31岁 能否成功赴港上市

首页:前海中天资本 栏目:最新动态 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2:29:17

伴随着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发展,虚拟商品已经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对很多互联网产品而言,“付费用户数”是一个极为关键的指标。

但对外界来说,通常不会关注用户是通过什么途径成为付费用户的,实际上,除了各个产品自营的支付渠道,第三方平台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如今,这个隐藏在数字经济背后的细分领域,也将诞生出首家上市公司。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9月2日,在提交IPO申请六个月后,总部位于武汉的福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禄网络”)通过了港交所的聆讯,而它头顶的光环是“中国第三方虚拟商品及服务第一股”。

福禄网络创办于2009年,目前主要提供文娱、游戏、通信及生活服务相关行业的虚拟商品及服务,包括会员卡、虚拟货币、虚拟卡、电子代金券、游戏消耗品及流量包等。

招股书援引咨询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称,以2019年收入计,福禄网络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虚拟商品及服务平台运营商,市场份额为7.7%,而按GMV计,福禄网络则排名第六。

在细分领域,若以2019年收入及GMV计,福禄网络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文娱相关虚拟商品及服务平台运营商,市场份额分别为11.7%及7.6%;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游戏相关虚拟商品及服务平台运营商,市场份额分别为11.8%及6.6%。

已服务超4.6亿终端消费者

2017年至2019年,福禄网络的营收分别为2.44亿、2.09亿、2.42亿元,期内利润分别为7799.5万、6269.7万、8061.5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福禄网络的营收及期内利润分别为7997.7万元和3616.2万元。

若按行业划分,文娱行业目前是福禄网络最主要的营收来源,2019年,福禄网络来自文娱行业的营收为1.31亿元,占总营收的54%,其次是游戏行业,占比为38.5%,通信及生活服务的占比分别为6.5%和1%。

据悉,文娱行业的虚拟商品具体包括可用于获得音频、音乐、付费知识、直播、教育、体育及其他内容的会员服务及程序内虚拟货币;而游戏相关虚拟商品则包括玩家可在游戏中用于升级游戏角色或购买虚拟配饰的预付虚拟卡及游戏货币。

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显示,按GMV计,中国的虚拟商品及服务市场规模已由2014年的6456亿元增长 至2019年的1293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4.9%,预计于2024年将增至21002亿元。

伴随着整个产业规模的增长,第三方虚拟商品及服务平台运营商的市场空间也在增长。2019年,在中国文 娱、游戏、通信及生活虚拟商品及服务行业中,第三方虚拟商品及服务平台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3.1%、22.5%、40.6%及20.5%。

从福禄网络2020年第一季度的业绩也可以看出,其整体收入同比增长35%,其中,文娱类收入增长11.7%,游戏类增长53.8%,通信类增长139.1%,生活服务增长28.7%。在毛利及毛利率方面,福禄网络2020Q1的毛利也从去年同期的4380万元增加至6900万元,增长57.6%,毛利率也由73.9%增加至86.3%。

招股书显示,福禄网络的业务模式是以SaaS平台为支撑,连接上游的内容端和下游的渠道端。其中,内容端主要是指虚拟商品提供商,包括在线提供虚拟商品的文娱内容提供商(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游戏制作商(网易、盛趣等)、通信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及生活服务商(滴滴、饿了么、星巴克等)。

而渠道端是指虚拟商品的消费场景,如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线上支付平台,以及其他银行、酒店及出行服务等平台,终端消费者即通过这些场景购买虚拟商品。

实际上,第三方虚拟商品及服务平台之所以能在行业中长期存在,是因为它能够很好的解决上下游两端的痛点。比如福禄网络借助这种S2B2C的业务模式,一方面可以解决上游获客难、覆盖渠道商少、拓展渠道慢、运营效率低等痛点;另一方面也能解决下游流量端对优质、多类型的内容需求。

2019年及2020年第一季度,福禄网络的GMV分别为128亿元及37亿元。截至2020年3月底的十二个月内,福禄网络共为超910家虚拟商品提供商及超1450个虚拟商品消费场景促成交易。而自成立至2020年3月底期间,福禄网络共促成了向超过4.6亿名终端消费者出售22000种以上的虚拟商品。

图 / 福禄网络官网

创始人仅31岁,持股58.88%

在股权方面,招股书显示,上市前,福禄网络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符熙持有58.88%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公司的三位执行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张雨果、水英聿、赵笔浩分别持有15.33%、7.03%、5.61%股权,另外员工平台持股13.15%。

招股书显示,上述股东已经做出禁售承诺,自公司上市起4年内,各自持有的股份将按照每年25%的比例逐年解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持有人合计持有福禄网络100%的股权,这也意味着在福禄网络过去11年的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引入外部投资者。

此外,福禄网络的实控人符熙今年只有31岁,于2009年6月才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主修计算机信息管理。而福禄网络是其创办于2009年3月。

据知情人士透露,福禄网络的IPO目前已经引入完美世界、光谷产投、湖北百捷、恒基集团等作为基石股东。

另外对于该行业未来的发展,有分析认为,第三方市场和赛道的发展还是会基于虚拟商品整个行业的快速增长,特别是文娱,知识付费行业的快速增长。目前,大文娱行业还处于整个行业发展的初期,较成熟的是视频行业,正逐步成熟起来的有音频知识付费行业,而音乐和体育行业在未来则会逐步开始成熟。

这个过程中,随着行业需求的演变和深化,服务商的进驻门槛将会越来越高,第三方虚拟商品和服务行业也将告别近身肉搏的价格战和差价模式,转向技术和运营服务的竞争。

所以在招股书中,福禄网络也披露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一方面是深度挖掘虚拟商品上游的品类和下游的流量端口,另一方面则是深度挖掘单个用户的价值,为B、C端用户提供更多SaaS服务应用。同时,福禄网络还会通过并购等方式,完成新的应用和功能的布局;以及在东南亚等海外市场进行业务的复制等。

所处行业竞争激烈且快速演变

福禄网络所处的行业增长近几年还是不错的。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中国虚拟商品及服务市场的GMV由2014年的人民币6,456亿元增至2018年的人民币11,90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6.5%。

不过,中国虚拟商品及服务行业于未来期间未必以相同增速增长。

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和贸易摩擦等多重影响,经济增速的下滑或会降低消费者支出,从而可能对中国虚拟商品及服务行业增速造成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中国虚拟商品及服务行业竞争十分激烈且快速演变。福禄网络在这个市场的经营历史有限,未必能有效保持业务的高速增长。

何况,福禄网络在行业中的第一位置并不是特别牢固。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相关数据,以2018年的收入计算,福禄网络仅比后两名分别多1200万元和1900万元。同期,以GMV计算,后两名分别比福禄网络多285亿元和243亿元。

在招股书中福禄网络也坦承:随着行业及业务发展,可能会更改公司的业务模式、平台或服务。但是这些变化未必能取得预期结果,且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这也得到了财报的印证。根据招股书,受通信及文娱部分的收入减少,福禄网络的收入由2017年的人民币2.44亿元减少至2018年的2.09亿元。

客户集中的风险不容忽视

福禄网络的客户相对比较集中,公司大部分收入依赖数量有限的客户,这是尤其值得关注的风险点。

根据招股书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前三季度,福禄网络的五大客户分别占收入总额的40.5%、49.8%及63.6%,而最大客户则分别占收入总额的24.8%、21.9%及30.4%。

如果福禄网络流失任何主要客户,或任何重要客户无法按时支付佣金,均会对公司收入及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福禄网络与主要客户的合约终止,而客户按逊于现有合约的条款续约,或任何主要客户减少于我们平台上的交易额,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招股书中,福禄网络还提醒:“如我们无法维持及拓展我们与虚拟商品提供商的关系,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福禄网络能否成功登陆港交所?我们拭目以待。

(挂牌上市:www.qhzj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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