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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IPO上市条件及标准

首页:前海中天资本 栏目:常见问题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1:00:55

首批公开征求意见的三件基本业务规则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这三件规则是证券交易所履行法定职责,按照《证券法》规定必备的基本规则,构建了公司监管、证券交易和会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0%;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 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挂牌上市:www.qhzj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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