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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股权融资提速规范私募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

首页:前海中天资本 栏目:常见问题 时间:2020年04月15日 02:09:38

事件描述

证券业协会组织起草《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要求券商健全私募基金和另类子公司管理体系。

事件评论

规范分别从设立要求、业务规则、负面清单、内部控制等方面对私募子公司和另类子公司经营进行约束。1、私募和另类子公司均要求全资设立;2、分别开展私募投资基金和证券自营以外的金融产品和股权投资;3、私募子公司自有资金仅限投资自身设立的基金或用于流动性管理,另类投资禁止融资;4、两者均不得设立子公司,除基金管理机构外不得下设二级机构;5、两者均需纳入母公司统一的合规和风控管理体系,其中集合资管和私募、自营和另类业务的管理尺度和标准将实施统一管理。

私募业务范围松弛有度,另类监管正式落实到细则。私募子公司监管调整较为明显,相较于2014 年《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新规主要变化:

1、子公司由直投改为私募;2、自有及闲散资金使用范围收窄,自有资金使用限于国债、投资级公司债等品种,取消公募基金和资管计划;3、调低持有基金管理机构比例从51%至35%。另类监管从宏观到细则,2012年证监会修改《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允许券商设立另类子公司投资“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以外的金融产品,本次另类子公司规范文件落地,表明另类投资业务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IPO 和再融资提速背景下,预期券商直投和另类业务将加快发展,文件规范有助于券商子公司有序健康发展。目前来看,券商直投子公司和另类业务已经对于券商业绩形成一定贡献,截止2016 上半年私募子公司和另类子公司对券商利润贡献分别约为2%-8%和1%-5%,预计合计净利润贡献5%-15%,其中中信、广发、海通等大型券商的私募和另类业务收益良好。

但同时由于子公司经营相对灵活,券商私募和另类投资业务经营规范程度不高,预计新规落地后将加速行业规范发展,强化子公司经营约束。监管与我们策略中对于直投另类业务的关注高度吻合,推荐关注直投另类弹性较高的券商。当前阶段,一方面流动性在逐步改善,另一方面券商估值具备安全边际,我们强烈建议配置券商板块,个股推荐中信证券(600030,股吧)、国金证券(600109,股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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